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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赴贵阳参加2016年全国中医学专业认证院校培训会

2016年04月20日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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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4月15日至16日,由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中医学教指委主办、贵阳中医学院承办的全国中医学专业认证院校培训会在贵阳举办,来自我校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贵阳中医学院、井冈山大学、南阳理工学院等近期进行中医学专业认证的单位派员参会。我校校长吕文亮、副校长王平带队,中医临床学院、临床医学院、针灸骨伤学院、基础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务处、财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教育部高等院校中医学教指委评估专家分别对中医学专业认证的工作要求、办学标准等进行了讲解。教育部高等院校中医学教指委秘书长、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周桂桐教授,高等医药教育管理与评估专家、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杨天仁教授,全国中医学专业认证评估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副院长王琦教授,安徽中医药大学王键教授,成都中医药大学王飞教授,南京中医药大学黄桂成教授、刘跃光教授、文庠教授,上海中医药大学舒静教授,浙江中医药大学来平凡教授,福建中医药大学许克祥教授,分别就“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和本科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认证标准中“办学宗旨和目标”、“教育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学生”、“教师”、“教育资源”、“教育评价”、“科学研究”、“管理与行政”、“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保证标准和发展标准作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已完成认证工作的辽宁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的两位教授,与学员们分享了他们的评建工作经验和体会。与会的各校老师与专家频频互动,就一些评建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关键点进行了深度交流。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制定于2012年,是以“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尊重中医人才成长规律,突出中医办学特色”为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而制定,是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了我校与会成员对《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对我校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教务处)

网络编辑: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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