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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武昌区委、区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06月20日 20:38  点击:[]

本网讯  近日,接武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5-2016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的通报》,我校被确认为“2015-2016年度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创建工作视为学校软实力、核心竞争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依托,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武昌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贡献。

(党委宣传部)

网络编辑: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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